■涉事船只向珠江倾倒了300吨余泥。
记者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昨(6月30)日凌晨1点,在珠江水域新光大桥下游450米处,广州市水务局执法监察支队抓获一起违法向水域倾倒建筑废弃物行为。据介绍,该船载有近1000吨余泥,一边行船一边利用钩机向珠江内倾倒余泥,执法人员发现制止时已经倾倒了近三分之一。涉事船主表示自己所运余泥来自佛山市南海区黄岐,运一次大概可以赚两三千元。
目前,广州市水务局执法监察支队联合广州内港海事处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依法扣押涉案船只,案件正在办理中。
调查
有几处水域成倾倒余泥黑点
一船余泥一小时就能倒完
广州水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月29日晚,广州市水务局执法监察支队安排工作人员在向珠江水域倾倒建筑废弃物的可疑重点区域岸边进行蹲守巡查,同时出动执法船只对珠江航道进行伏击。6月30日凌晨,成功抓获涉嫌违法倾倒建筑废弃物的船只一艘。据介绍,本次倾倒余泥发生在洛溪大桥与新光大桥之间的江面上。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涉事船主并未承认自己偷倒余泥,其表示要将余泥运送到码头,目前涉事船只已被扣留相关船舶证书,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
“我们通过岸上安插的伏击人员发现了疑似违法船舶,”参与此次执法行动的广州市水务局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船上的工作人员接到伏击人员的消息后将违法船舶截停。”据介绍,涉事船只来自佛山市南海区黄岐,装载了40车近1000吨余泥,通过船上的钩机直接将余泥倒入江中,边走边倒。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涉事船只停止作业并加速向下游逃跑,后被执法人员截停。根据执法人员现场监察,该船只已将近三分之一的余泥倒入珠江中。
什么地方容易被偷倒余泥?水务部门执法员告诉记者,非法倾倒船只通常会在人员和船只较少、没有外部灯光的江面上等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实施倾倒,快的话一个小时就可以将一船余泥全部倒入江中。水务部门执法人员会在珠江上的一些段落进行重点盯防:珠江西航道与佛山交界处的恒大御景半岛江面,洛溪大桥与新光大桥之间的江面等处。
什么样的船只比较可疑?据水务部门执法员介绍,一般船上装着钩机的船只比较可疑,同时,非法偷倒的船只通常会把自己的船号隐藏起来,被海事部门发现后才会重新挂上。
白天蹲守、夜间伏击
用无人机监控弃物堆场和装卸点
今年5月以来,针对群众举报有违法船舶向珠江后航道及三枝香水道倾倒建筑废弃物的问题,广州市水务局执法监察支队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联合打击力度,遏制违法向水域倾倒建筑废弃物行为。据了解,今年以来,水务执法部门和海事部门共抓到五艘涉嫌违法倾倒建筑废弃物的船只。
据了解,广州市执法监察支队采取岸上执法检查与水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既在白天蹲守也在夜间伏击,并运用无人机监控等科技手段全方位全天候对珠江广州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废弃物堆场和装卸点进行了不间断巡查摸查,并多次牵头组织多个相关部门进行夜间联合执法行动。
5月15日,广州市水务局在番禺区南浦锦秀半岛码头组织召开了现场协调会,广州市水务局、广州航道局、广州市交委执法局、广州海事局内港海事处、番禺区水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专门分析了违法船舶向珠江后航道及三枝香水道倾倒建筑废弃物的现象,总结了去年相关部门在处理违法船舶向珠江西航道倾倒建筑废弃物问题的经验,相互通报了近期各个部门开展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工作情况,达成了各部门严格履行本部门职责,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的共识,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各部门联合行动工作计划。
关注
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需要多个部门齐抓共管
“从余泥出来、运输再到收纳,城管部门应该管理好,在江上倾倒余泥已经是整个非法倾倒过程的最后一步了,只有源头上控制好,后面才好控制。”水务部门执法员表示。据了解,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水务、环保、航道、海事及城管等多个部门都有职责。按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域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城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废弃物源头上的管理,现场一位水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它倾倒余泥,水务部门最多也就罚款5万元,但相比其他部门,城管部门处罚此类违法行为力度最大。”
据介绍,查处违法向河道管理范围、水域倾倒废弃物违法行为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以及城管、水务、航道、环保等政府部门,从法律规定分析,这些部门都有权进行查处;但从处罚力度、手段多样化角度分析和市政府作出的决定,应当由城管部门作为执行主体依照《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进行查处。理由如下:
首先,《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是广州市人大专门针对建筑废弃物管理进行立法,对建筑废弃物排放、收集、运输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相比之下,其他的法律法规顶多能处罚二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防洪法》最高只能罚五万元。
其次,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珠江和流溪河堆场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明确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余泥、余渣、泥浆、垃圾等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此规定应当得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