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4日,上海市高级法院公布了此前备受关注的招商银行与乐视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招商银行上海川北支行于6月26日申请财产保全,上海市高级法院依法裁定冻结了刚刚辞去乐视网总经理不久的贾跃亭和其妻子甘薇名下存款,及乐风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存款,并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共计人民币12.37亿元。
其后招商银行发布消息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此次向法院申请资产保全,系乐视旗下的乐风移动贷款发生欠息、招行上海分行多次催收无果后所采取的法律手段。”
乐视控股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乐视绝不会欠任何债权人的钱,包括金融机构,包括供应链,只要给乐视时间,肯定都能够完满地偿还。”
乐视资产被冻结并非首次,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自2016年12月5日开始,已有北京、天津和济南等六家地方法院对乐视控股持有的乐视影业、乐视投资管理公司、乐视金融等公司股权进行司法冻结,单笔被冻结股权数额最少为10万元,最多为5亿元。
虽然,债权人为避免欠款风险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不罕见,而银行金融机构针对乐视提出额度巨大的财产保全却并不多见。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毕玉谦教授,毕玉谦认为,招行急于提出诉前财产保全主要基于其作为债权人的合理预期,是一种情况紧急时更进一步规避风险的举措。
招行为何急于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毕玉谦介绍,根据2015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可见,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的特点,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毕玉谦认为,根据招行对乐视系公司本身的经营状况和与其他多个债权人关系的风险预判,若其认为自己的部分权益即便通过诉讼也无法保全,特别是在被申请人之前做了很多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会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从而及时避免乐视还不上钱,或是有了钱先还给其他债权人的情况。
冻结12亿资产对双方来说意味着什么?
从上海市高级法院公布的民事裁定书来看,招行以其自身财产提供了信用担保,发出冻结资产的请求。
毕玉谦向记者解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招行所提供的信用担保数额应与其所请求的12亿冻结资产相当,此时,除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交纳的所有保全费用外,招行还需承担这部分担保风险。此外,若最终被法院判定为“不当申请”或败诉,招行还需赔偿被申请人乐视及贾跃亭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相应财产损失。
另外,财产保全的作用在于防止当事人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因而,毕玉谦认为对于乐视公司来说,若其认为此次财产保全的判定会影响其正常业务的进行,给其经营活动带来巨大损失,也可通过提供与冻结金额相当的担保财产的方式来解除资产冻结。
为何冻结贾跃亭夫妇个人财产?
乐视网7月4日晚发公告称,截至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贾跃亭及乐视控股持有的公司519,133,322股已被上海市高级法院等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06%,占公司总股本的26.03%。按乐视网停牌前收盘价30.68元人民币计算,贾跃亭及乐视控股被冻结股份市值约159亿元。
借贷和担保行为分为公司行为和个人行为,毕玉谦认为,出于公司贷款欠息而对个人财产进行冻结的申请并不常见,但存在其合理性。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也就是说,对于贾跃亭、甘薇名下存款的冻结出于债权人招商银行的主动申请,系由于贾跃亭夫妇以个人名义进行了连带责任担保。
下一步,会和解还是会起诉?
毕玉谦表示,诉前财产保全是为司法诉讼服务的,其最终目的在于申请人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记者注意到,法律规定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但由于司法程序复杂、诉讼成本较高,同时财产保全限制了被申请人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其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双方会选择和解。据报道,招商银行方面此前表示,申请资产保全后,目前招行上海分行与乐视发生的业务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后续不排除与乐视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事实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尽管可能引发其他金融机构挤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但在短期内对双方而言仍有益处。毕玉谦表示,对于招行来说,通过诉前申请,保住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块“蛋糕”,有利于实现自身债权利益的最大化;而对危机中的乐视来说,若最终双方能够和解,也为其内部消化、资金流转留下了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