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产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项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水产技术推广站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相关股室抽调有关人员协同参与。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和督促养殖户加大治污设施的投入,同时对治理先进的干部予以奖励。
三是广泛深入宣传。精心组织,采取举办培训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水产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养殖效益的好事,切实提高养殖户无公害生产的意识。
四是落实督查监测。专项小组要认真落实督查监测工作,组织人员不定期深入各大养殖场查看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并对养殖水体采样化验,杜绝使用违禁药物,确保水产养殖业生产无公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