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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制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法制办党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推进云南法治建设,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云南,为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法制办党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推进云南法治建设,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云南,为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提供坚强保证。

扛起主体责任,切实牵好“牛鼻子”。法制办党组始终把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高度自觉地装在心里、扛在肩上。建立工作机制,层层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处长主任一岗双责、机关纪委组织协调、党员干部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扛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以上率下把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履行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引领和带动全办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注重思想引领,认真种好“责任田”。注重发挥思想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以思想引领人、以廉洁要求人,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每年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安排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汇报,不定期抽查机关纪委工作运行情况,开展集中理论学习33次,党组书记在全办讲党课9次,其他办领导均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5次。系列学习活动的开展,全办干部职工以遵规守法、崇尚法律为荣,以触碰底线、违纪违规为耻,思想得到深化,灵魂得到洗涤。

履行监督责任,走出监管“新路子”。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上下联动、内外联系。“实打实”配齐建强队伍。投入人力、物力和精力,给人员、给装备、给政策,从全办抽调作风好、素质高、业务强的干部充实到纪检战线,为机关党委增加1名专职工作人员,机关纪委委员由过去的3名增加到现在的5名。同时强化对纪检干部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信访举报、文书写作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工作能力和素质稳步提高。“请进来”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的综合监督,凡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开展重大活动,都积极主动请求到会监督指导,自觉做到办公厅纪检组领导不到会或不作明确要求,本办就不研究“三重一大”问题,就不举办重大活动。“走出去”主动强化监督。党组牢牢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抓细、抓关键,重点抓好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主动公布机关纪委电话,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到有工作联系的单位走访或函询,切实掌握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对发现的倾向和苗头及时进行提醒,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打好“组合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敢动真格,精准发力,强势推动。立下“军令状”。办党组每年初均与各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各单位又与所属人员签订责任书,所属人员又签订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范畴,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划定“硬杠杆”。年底对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进行考核,将责任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创优、干部晋升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按照有关规定追责。经常“红红脸”。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评议、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等制度,每年党组书记与各位办领导、各单位负责人之间、办领导相互之间、分管领导与所分管单位负责人之间分别开展3轮交心谈心,5年共谈话400余人次。

积极配合巡视,正风肃纪“聚正气”。对巡视整改照单全收、整改到位。办党组及时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进度,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肃清余毒态度坚决、旗帜鲜明。继今年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后,法制办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和白恩培、仇和案件的危害性,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进一步厘清了思想认识上的迷雾,坚决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纪律上、作风上彻底肃清余毒、正风肃纪、革弊清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盯紧关键少数,确保监督“无禁区”。规范领导行为,强调关键少数。高位推动落实。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等重要法规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任前谈话、廉政提醒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全面监管落实。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带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决不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底线,采取自查自纠、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法,全办没有私设“小金库”、发生大吃大喝、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乘座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没有发生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收送红包、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侵占群众利益等情况,在社会组织兼职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和7名处级领导干部均符合有关要求。(牛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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