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日前,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将在6个试点县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其目的规范政务公开方式,让民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政务公开是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以下统称五公开)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在基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是推进五公开的具体举措。
省政府明确,在昭通市绥江县、保山市腾冲市、楚雄州楚雄市和姚安县、红河州开远市和弥勒市6个试点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未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目标是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带动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升,为全国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供参考模式。
试点的重点任务是: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设置公开条目并逐项细化分类,为编制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奠定基础。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施动态调整。
(三)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五公开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 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公开流程和制度,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规范政务公开方式,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网站改版升级,打造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政务公开平台。试点县、市要在运用实践的基础上,编制县级政府网站运行管理规范,形成可固化、可推广、可运用的政府网站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96128”政务服务专线等传统媒体和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县、乡两级便民 (为民)服务中心和档案馆、图书馆、公示栏等,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各项重点任务在梳理、编制、规范、制定的基础上,要组织专家、基层工作人员、群众代表进行意见征集和论证,确保取得的经验做法切实有效可行,打造符合民情民意,让民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的公开方式。
都市时报记者 庞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