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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优化投资服务环境 建立投诉曝光机制

昆明市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末梢梗阻”等损害投资服务环境行为,进行曝光处理,从而进一步优化昆明市投资服务环境、建立健全投资服务环境投诉曝光工作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9月1日,《昆明市投资服务环境投诉处理曝光暂行办法(送审稿)》正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办法》由九章二十八条组成,内容主要涉及投诉受理、办理、督办、查办、曝光等方面。

昆明市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末梢梗阻”等损害投资服务环境行为,进行曝光处理,从而进一步优化昆明市投资服务环境、建立健全投资服务环境投诉曝光工作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9月1日,《昆明市投资服务环境投诉处理曝光暂行办法(送审稿)》正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办法》由九章二十八条组成,内容主要涉及投诉受理、办理、督办、查办、曝光等方面。

《办法》指出,投诉人可以对8个方面的事项进行投诉:“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不依法依规履职、提供服务,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不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 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的;违反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服务规定或执行规定不到位的; 投资者在开办企业和项目报建审批、落地实施、投产运营等过程中,认为被投诉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不履行服务承诺、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的;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投资者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投诉人可以通过昆明市招商委办公室、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明市长热线办、昆明市工商联4家单位进行投诉。

《办法》指出,受理单位接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投诉事项的初步核查,不予受理的应回复投诉人并说明理由。涉及投资服务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或事项,各受理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报昆明市投资服务环境投诉处理曝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据介绍,按照查实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的工作原则,对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问责处理后移交的投诉受理事项,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此外,昆明市投资服务环境投诉处理曝光工作将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依据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对被曝光投诉事项涉及的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链接:

投诉人可通过以下4个渠道进行投诉:

1.昆明市招商委办公室,

电话:0871—63153398,

邮箱:LLFWC@163.com。

2.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71—63149991,

邮箱:kmzwjzcfgc@126.com。

3.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电话12345和96128,

邮箱:市长信箱(中国昆明政务网www.km.gov.cn)。

4.昆明市工商业联合会,电话:0871—64153453,

邮箱:km4153978@126.com。

(记者 张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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