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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市法院完成首例跨院立案

记者从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随着一封来自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移送的《关于网上移送跨院立案材料的通知》,伊宁市法院通过新疆跨院立案服务系统,完成首例跨院立案。

记者从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随着一封来自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移送的《关于网上移送跨院立案材料的通知》,伊宁市法院通过新疆跨院立案服务系统,完成首例跨院立案。

今年6月28日,新疆跨院立案服务系统正式开通。该系统开通后,在全区范围内,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受地域、管辖限制,可以选取距离自己最近的法院起诉,受理法院立案后再将立案材料转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使当事人在家门口就能打异地官司。

当日,乌市沙区法院立案庭移交的跨院立案材料内容为位于乌市的某公司欲起诉位于伊宁市的某公司。此前,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应当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即伊宁市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现在,原告只需将起诉材料交至乌市沙区法院即可,不需要长途奔波。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将立案材料交至乌市沙区法院后,该院立案庭法官登录新疆跨院立案服务系统预登记案件版块,将收取的材料从网上移送至伊宁市法院。伊宁市法院立案庭法官签收后,经审核符合立案条件,予以正式立案。已立案的信息由该系统自动反馈至沙区法院,当事人也能同时接收到立案信息。

这起案件是伊宁市法院自启动新疆跨院立案服务系统后接收的首起跨院立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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