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提出,到2020年
28种疾病报销比例提高到80%
农村标准化卫生室。 记者刘凯达摄
近日,云南省级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攻坚誓师大会在昆明召开。会上发布了《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下称《措施》)及《云南省健康扶贫考核办法》。
《措施》紧紧围绕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为目标。通过建立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四重保障”,开展慢病签约管理服务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医疗费用兜底保障一批“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并不断提升州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到2020年每个州市力争有1所三级甲等医院,28种疾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0%。
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
会议提出,今年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100%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全覆盖,医疗救助全覆盖,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在基本医保门诊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享受基层就诊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高血压(2-3期)、糖尿病、活动性肺结核、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28种疾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0%。
取消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
《措施》提出,全省将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到20个百分点,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做到“首诊在基层、治疗在县级”。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力度,与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前后衔接。
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由医疗救助至90%,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现“无缝对接”。
同时,全省建立兜底保障机制,进一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措施》提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省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60元的标准对各地给予补助。
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层看病就医,省卫计委还将在各定点医疗机构普遍推行县域内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惠民便民措施,进一步减少群众“跑腿”“垫资”。
签约家庭医生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健康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包个人缴费部分,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按比例承担。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开展1次健康体检。对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并逐步扩大病种。
脱贫摘帽的同时,《措施》也提出,到2020年,全省每个行政村建有1所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村医,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村医执业。传染病、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将覆盖所有贫困县,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到2020年,农村贫困地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力争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
此外,全省还将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招录本(专)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6000人,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1万人,培养县级骨干医师1480人。并实施乡村医生普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计划,每年向基层派遣2500名医师开展“定向服务基层”活动。记者张晓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