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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见不到孙子 告前儿媳讨要探望权

爷爷奶奶一直领着孙子,儿子和儿媳离婚后,孙子还是由爷爷奶奶照管。儿子因病去世后,孙子被妈妈带走抚养,从此爷爷奶奶再也见不到孙子了。于是,见孙子心切的爷爷奶奶将前儿媳告上法庭,讨要对孙子的探望权。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爷爷奶奶每月探望孙子一次。

原标题:爷爷奶奶见不到孙子 告前儿媳讨要探望权

爷爷奶奶一直领着孙子,儿子和儿媳离婚后,孙子还是由爷爷奶奶照管。儿子因病去世后,孙子被妈妈带走抚养,从此爷爷奶奶再也见不到孙子了。于是,见孙子心切的爷爷奶奶将前儿媳告上法庭,讨要对孙子的探望权。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爷爷奶奶每月探望孙子一次。

案件起因

爷爷奶奶见不到孙子

10年前,大江和小丽结婚,第二年他们生育了儿子小江。由于夫妻俩工作繁忙,孩子交由已退休的大江父母照管。

大江与小丽结婚3年多,儿子2岁多时,两人因感情破裂而离婚。之后,小江仍由爷爷奶奶照管。小丽重新组建了家庭。

2013年9月30日,大江因病去逝,小丽将儿子接走抚养。如今,小江已满8岁,自从他被妈妈接走后,爷爷奶奶和他妈妈之间就纠纷不断。爷爷奶奶说,小江是他们一手带大的,如今,他们失去了儿子,小丽将孙子接走后,他们每次要求去探望孙子,都被小丽拒绝。

被告答辩

爷爷奶奶没有探望权

于是,见孙子心切的爷爷奶奶将小丽告到五华法院,要求每月探望孙子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第四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由爷爷奶奶到学校将孙子接回去住,下周一上午再送孙子返校;每年寒、暑假,小江跟随爷爷奶奶一起住一半的假期。

开庭审理时,小丽不同意原告探望孩子,答辩理由是:爷爷奶奶对小江有侵权行为,他们探望小江是不恰当的;根据法律规定,爷爷奶奶没有主体资格主张探望权;爷爷奶奶现在年龄较大,无法照看好小江。况且,她现在已有新家庭,爷爷奶奶经常来探望小江,会对她的家庭稳定产生影响。

一审判决

爷爷奶奶每月看望孙子一次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爷爷奶奶对孙子小江曾尽过抚养义务,现在,爷爷奶奶探望孙子的要求符合情理、法理。爷爷奶奶可以看望孙子,小丽应当给予合理的协助。综合考虑爷爷奶奶的年龄、小丽的家庭情况及小江的健康成长,爷爷奶奶探望孙子以每月一次为宜,具体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10点至下午5点,爷爷奶奶可以探望孙子。

据此,五华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爷爷奶奶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10点至下午5点可以探望孙子小江,小丽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具体探望细节,由双方进行协商。(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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