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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刷单客栈” 云南加强住宿经营企业监管

记者从15日上午在昆明举行的“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备受关注的丽江两“刷单客栈”分别被处20万元罚款,针对该事件,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住宿经营企业、网络平台运营商的监管力度。

记者从15日上午在昆明举行的“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备受关注的丽江两“刷单客栈”分别被处20万元罚款,针对该事件,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住宿经营企业、网络平台运营商的监管力度。

11月11日,媒体报道了丽江古城“风花雪月连锁客栈(初见店)”和“亲的客栈·丽江水墨印象店”两家客栈的美团电商业务存在“刷单炒信、自己写好评、差评随意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新闻还报道了游客住丽江客栈被蚊子咬醒,前台工作人员调侃称“蚊子是宠物,熏死一只赔一百”。

针对媒体报道情况,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管局11月11日分别对涉事客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古城区私奔度假客栈负责人于某某、古城区良辰美景客栈负责人李某某,自2016年起分别使用“亲的客栈?丽江水墨印象店”和“风花雪月连锁客栈(初见店)”的名称,在美团网开展客房销售。两人均通过网络刷单、删除差评等方式提升客栈在美团网上的排名,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从而获得网络订单,谋取不正当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于某某和李某某分别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虚假宣传行为。针对该事件,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1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宿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住宿经营企业、网络平台运营商的监管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云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晗介绍,刷单炒信是一种典型的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全省工商和商场监管部门将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依法打击刷单炒信违法行为。李晗还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对刷单炒信,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念新洪 韩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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