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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涉黑团伙 一成员被指控强奸

今年8月,山东聊城于欢案中的涉黑团伙吴学占等人被检方起诉到法院,近日,该案又有新进展,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律师处获悉,日前,法院已通知律师将于12月中旬召开庭前会议,检方对吴学占等人涉黑案进行了补充起诉,增加了吴学占非法拘禁罪的指控,还增加了其他一名被告人涉及强奸罪的指控。

原标题:于欢案涉黑团伙 一成员被指控强奸

今年8月,山东聊城于欢案中的涉黑团伙吴学占等人被检方起诉到法院,近日,该案又有新进展,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律师处获悉,日前,法院已通知律师将于12月中旬召开庭前会议,检方对吴学占等人涉黑案进行了补充起诉,增加了吴学占非法拘禁罪的指控,还增加了其他一名被告人涉及强奸罪的指控。

2016年4月14日,山东冠县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众多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同时受到侮辱,于欢用水果刀将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捅伤,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山东高院二审改判,以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在于欢案中,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于欢的父母于西明、苏银霞两次向吴学占、赵荣荣借款共计13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0%,苏银霞先后偿还了184.8万元。因于、苏未如约还款,吴学占、赵荣荣指使他人采取在苏银霞公司院内支锅做饭、强行入住于家住房等方式催债。

2017年5月26日,聊城公安通报称,冠县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于2016年5月25日由山东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后吴学占等15人被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青报记者获悉,吴学占等人涉嫌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故意伤害罪。其中,前3个罪名所涉案情与苏银霞相关。第一被告人吴学占涉及全部7个罪名。

今年8月,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委托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王文广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提出判令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返还以非法拘禁等方式所收取的、与合同约定不符且不受法律保护的高息13.4万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精神抚慰金及返还被违法占有的一处房屋等诉求。

据殷清利介绍,他们已经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被告知该案的庭前会议将于2017年12月14日、15日两天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庭前会议的具体涉及事项将涵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4条的8种情形(案件管辖、人员回避、调取证据等)等相关内容。

此外,殷清利表示,检方对吴学占等人涉黑案进行了补充起诉,增加了吴学占指使其他被告人对王某某进行非法拘禁罪的指控,还增加了其他一名被告人涉及强奸罪的指控。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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