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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

11月20日,云南消防总队下发通知,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确保隐患得到迅速有效整改。

11月20日,云南消防总队下发通知,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确保隐患得到迅速有效整改。

云南消防总队明确,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真正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成为人民群众表达消防利益诉求、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平台。各地要在实行“96119”电话举报的同时,畅通互联网站、微信微博和信函传真等渠道,确保隐患得到迅速有效整改。要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认真履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转发、移送、回复、曝光、奖励、信息研判等工作职责。针对“96119”热线电话、来信、来访、互联网邮箱、微博渠道受理的火灾隐患投诉,各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应该详细登记有关情况,并录入“云南公众信件及公安网管理系统”——“投件处理”栏目,按时限和要求记录举报受理、查处、回复等工作流程。

云南消防总队要求,各地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重大节事安保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对有关举报情况按时限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的,采取“三停”、临时查封、罚款等行政手段,严格纠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充分利用移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设备,保存好执法记录,完善档案台账。要按照部消防局《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举报奖励的具体办法,合理确定奖励范围、条件和标准,及时兑现奖励情况属实的举报投诉。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举报身边火灾隐患的积极性,打牢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李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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