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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做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纠正问题 健全机制 强化问责

1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负责人作关于2016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通过狠抓落实,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截至2017年10月,已上缴财政资金21.17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33.49亿元,拨付到位资金59.18亿元,核减投资21.87亿元,健全完善制度231项。

1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负责人作关于2016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通过狠抓落实,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截至2017年10月,已上缴财政资金21.17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33.49亿元,拨付到位资金59.18亿元,核减投资21.87亿元,健全完善制度231项。

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各级各部门倒排时间、建立台账、逐一按项进行整改。目前,省本级及5个州市未清理确认收入4.77亿元已全部缴库;9个州市本级和88个县区政府债券资金闲置52.22亿元,已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调整预算等形式安排32.19亿元;9个单位已收回违规投资、出借的资金1250万元……

解决好民生领域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为民生发展保驾护航,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目标之一。在脱贫攻坚方面,相关州市县已追回或盘活各种滞留、挤占挪用、超标准超范围使用的扶贫资金共计1.71亿元,违规资金整改率达96%。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长期闲置资金已整改2.67亿元,挪用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补助资金1.63亿元已全部归还。在医疗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围绕问题清单,通过健全医保制度、完善信息系统、清收医保费、筹措拨付资金、收缴违规资金、罚款、处理责任人员等方式进行全面整改。在电站移民安置方面,4个县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2亿元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06亿元,其余资金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归还时点;未按规定及时兑补、上缴安置补偿资金9605万元问题已全部整改。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避免“为改而改”,各级各部门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如针对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省本级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暂行办法》,对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目标量化的执行考核机制,通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项目支出执行管理、约谈部门财务负责人、定期通报执行进度排名等多种方式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资金闲置沉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针对财政科技资金被大量用于非科技领域和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主体实施项目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6项,废止文件37项,实现了对科技项目从立项管理、资金使用、过程监督、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到失信处罚的全过程规范管理。

在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加大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力度,及时组织查处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如扶贫系统“一条线”审计整改中,对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通过问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追究责任45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追究刑事责任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问责15人。通过严格追责问责,维护了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有力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记者 杨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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