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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7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征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征集2017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的科普作品应是2015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征集2017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的科普作品应是2015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通知要求,申报的作品一是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二是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三是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四是具有原创性;五是丛书应为全部出版完成的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六是文字为中文简体。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日。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征集2017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数出〔2017〕62号

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64号)的部署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国科办函政〔2017〕369号)的要求,为做好新闻出版领域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推荐工作,现面向新闻出版领域征集优秀科普作品,具体如下。

一、作品要求

申报的科普作品应是2015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丛书应为全部出版完成的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6.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申报方式

各出版单位经内部评选后,填写《2017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并按照2017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准备相关信息,一并报送总局数字出版司。每个出版单位限申报1部科普作品。

总局数字出版司对申报作品汇总后,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向科技部推荐。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于2017年7月3日前向总局数字出版司提交《2017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1份,科普作品1套,以及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相关信息(电子版),逾期概不受理。推荐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100052)

联系人:张晓芳、富兴

联系电话:010—83138326、83138339

电子邮箱:shuzihua2014@sina.com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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