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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玉溪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玉溪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玉溪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溪湖小镇、戛洒特色小镇、戛洒镇关圣庙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红塔区高仓街道梁王坝社区上牟溪冲村及新三中等规划建设、红龙路地下管廊以及玉溪市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情况,对玉溪市政府积极宣传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各级地方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提出的要把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三个定位”要求,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环境与人居环境、新城区建设与老城区改造、城市与乡村的关系,统筹协调好城市、乡镇、村庄的发展,统筹协调好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小镇、特色村寨的保护和发展。

检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城乡规划法律意识;二要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建立多层次规划体系,着力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严格落实规划的编制、评审、实施和修订制度;三要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的实施水平,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严厉查处违法建筑。(记者 李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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