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楼的房子就把小区绿化“圈”进自己家里;从村里租块地,就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盖厂房。这样的违法建筑以后或将面临更严的管控和处罚。昨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听证。
认定
哪些建筑属于违建?
《征求意见稿》中,拟明确了违法建筑的含义和认定标准:
★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
★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在合法建筑上擅自新建、搭建的建筑
★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
★其他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建筑都将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类别
哪些违建需拆除?
《征求意见稿》中进行了相关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不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或者超过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的
★在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擅自新建、搭建,或者利用建设工程(含居住建筑)擅自新建、搭建的
★侵占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
★在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擅自新建、搭建的
★存在建筑安全隐患,影响相邻建筑安全的;导致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日照无法满足有关强制性标准的
★临时建设工程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
拆除费用
拟由当事人承担
《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定对被拆除的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临时保管费用、强制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给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或者设计、建设的单位或企业也将受到处罚。
代表声音
虽然在意见稿中有一些巡查防控的措施,但不少违法建筑从开始建设到成型中间也要经历很多过程,如果能在初始阶段就发现处理,也能为违法建筑的管控减少困难,处置违法建筑应以预防为主。
——听证代表张涛源
在未获得社会保障性住房或者未落实过渡措施之前的违法建筑,按照应急处置的实际需求暂时不宜进行拆除的违法建筑,应该有更详细的认定标准,防止被“有心人”利用。
——听证代表张怡杨
(记者 孙琴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