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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6日至5月1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委统战部进行了巡视,延伸巡视了省社会主义学院、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云南中华职教社。6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统战部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6日至5月1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委统战部进行了巡视,延伸巡视了省社会主义学院、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云南中华职教社。6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统战部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督促检查不到位,发现处置问题不及时”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动制定了《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将村组党组织纳入宗教工作目标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形成州市、县、乡、村四级宗教工作网络。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排查、及时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二是会同省民宗委对部分地方宗教场所违规建设问题进行了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责。

(二)关于“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政治安排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省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综合调研,对党外代表人士未按要求安排或安排滞后的地方和单位,督促限期进行调整补充。二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和实践锻炼。制定《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2018—2020年统一战线教育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选派民主党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储备机制,更新完善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四是严格执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规定。在今年省、州(市)、县(市、区)工商联组织换届中,坚持“一个入口、一套标准、凡进必评”,把住了政治关、廉洁关。

(三)关于“指导基层统战工作不到位,在重点地区宣传党的宗教政策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省集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各级统战、民宗部门举办培训班20余期、参训人员1000余人,增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二是配合省民宗委在全省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配合省司法厅在全省确定了10个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点。调整完善省级领导挂钩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推动州(市)、县(市、区)建立领导挂钩联系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

(四)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工作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牵头起草《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二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家教育引导。省工商联换届后,新当选为领导班子成员的企业家签订了履职承诺书,杨宁同志代表省委与省工商联(总商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实施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教育培训百千万工程,组织民营企业家进党校培训,开展警示教育。三是推动建立完善党委政府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的常态化机制。省工商联加强云南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工作,年内全面启动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生活。制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试行)》。三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开展发展党员专项检查和“灯下黑”专项整治督查,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四是增强支部组织观念。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机关党支部、党员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

(二)关于“对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不重视”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调研。强化省工商联(商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作用发挥,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员工、服务社会“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二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廉洁建设。指导省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党委制定廉洁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三)关于“干部人事工作规矩意识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规矩。对2013年以来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开展专项核查,查阅提拔33名处级干部的纪实材料,及时发现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二是开展处级干部述职测评工作。对10名处级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民意情况等进行述职评议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三是纠正进人把关不严的问题。分析、纠正干部调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责。四是纠正偏离资格条件照顾性解决干部待遇的问题。省委统战部对省社会主义学院违规破格晋升干部的问题进行了倒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责。省委统战部认真查找在晋升处级非领导职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选人用人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等问题,坚决杜绝偏离资格条件照顾性解决干部待遇的问题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规定,今年上半年,部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10个方面15项任务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清理、纠正报销同城调研工作餐费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涉及“三重一大”等问题,均事先报告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直属单位纪委对“小金库”、“吃空饷”等问题进行排查和清理整顿。

(二)关于“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分配安排不规范、使用缺乏监管”的整改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修订《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部务会议事规则》,明确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需经部务会研究决定。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统战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省社会主义学院、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云南中华职教社制定或修订了相关财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防控廉政风险。

(三)关于“对系统内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督查不力,传导压力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系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检查。杨宁同志、高峰同志、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多次就系统单位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层层传导压力。二是纠正办公室面积超标、接待不规范问题。云南中华职教社、省社会主义学院对有关领导干部、职工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进行了整改。省委统战部、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云南中华职教社修订完善了接待工作规定。三是纠正违规发放课题费问题。对省社会主义学院发放的课题费、科研成果奖、评审费、编审费、联络员补助等进行了全额清退,清退资金已全部上缴国库。四是纠正违规出租房产问题。云南中华职教社及时纠正房产出租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追缴应缴房租费和相关联合办学收益。制定了《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五是纠正云南中华职教社租赁收入脱离财政监管的问题。自2017年5月起,昆明中华业余学校账户一律禁止转入办学收益、房屋租金等其他收入,上述收入统一缴入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账户。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机关、所属单位的收入全面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所有支出列入财政预算拔款核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992468;邮政信箱: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省委统战部干部处,邮政编码:650228;电子邮箱:swtzbz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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