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资讯网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6日至5月1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6日至5月1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层层压实政治责任不够问题

(一)关于“厅党组履行政治职责不到位,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厅属单位工作缺乏全面统筹和强有力的指导督促,安排布置多,检查落实少,考核不全面,党的领导层层弱化,作用发挥逐级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了《2017年厅党组及成员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强化了责任归位;组织全厅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党建能力提升培训,强化了压力传导;完善和改进了厅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了责任落实;建立了党组统筹调研和指导督查制度,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人社重点工作、人社各项业务进行专项督查,强化了统筹指导;完善了《厅绩效考核总体方案》,实现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充分体现考核的全面性,强化了绩效考核。

(二)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树得不牢,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高,思想认识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每次厅党组会的第一议题都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讲话、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厅《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进一步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厅党组成员带头示范、以上率下,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三)关于“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在厅内微信群中发布不良信息”问题的整改情况。层层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出台《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4个文件,突出了意识形态工作定位;向全厅党员领导干部职工重申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厅《微信群发布十个不准》等纪律规定;加强了对厅内微信群的管理和监督,研究制定了厅《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暂行)》,安排专人加大网上巡查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和处理。

二、关于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还不到位,厅党组落实政策有差距,部分工作抓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先保后征’要求未完全落实,专项资金欠费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全省新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做到了100%应缴尽缴,清理专项资金历史欠费。

(二)关于“防治‘吃空饷’问题未建立长效机制,2017年集中整治时发现有的问题还出现了较大反弹”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深入开展了清理整治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行动后,9月份又启动了全省清理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并将国有企业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三)关于“部分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如,当前人事考试考务量大,高科技作弊和团伙助考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存在较大风险和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努力推动成立省级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事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全省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人事考试制度,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考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增大反高科技作弊投入,提高舆情应对水平,维护人事考试的公信力。

三、关于人社政策研究和储备不足问题

(一)关于“部分政策还不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着力加强人社政策统筹规划和管理,紧盯人社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加强人社政策风险防控和政策落实情况全过程跟踪督查。

(二)关于“现行资金扶持政策缺乏对‘双创’平台后续发展的扶持,不利于平台的发展壮大和创业孵化、创业服务作用的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对“双创”平台后续扶持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创业平台建设扶持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

(三)关于“对省属高校绩效工资发放缺乏深度调研和强有力的指导,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深度调研,充分学习借鉴省外做法,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好培训和指导。

(四)关于“对公务员的日常考核缺乏刚性要求,未形成有效激励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研究了加强公务员考核激励的措施,积极推进平时考核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推动考核结果与物质奖励挂钩,强化对平时考核的督查落实。

(五)关于“基层公务员培训缺乏相应保障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编写基层公务员培训大纲并积极探索研发新媒体培训平台,推进培训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经费保障措施,加强培训的跟踪问效,改进提高培训质量。

(六)关于“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的政策还未形成体系”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的政策体系,加强了对边境地区外籍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全省因公出国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引进外国人才相关经费保障等措施。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关于“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工作意见多,思想交锋少,指出问题、纠正错误‘辣味’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厅党组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带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关于“部分厅属事业单位党委和基层党支部不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制度学习,及时召开厅属事业单位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把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关。

(三)关于“个别单位未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不按制度要求规范权力运行”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厅属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分析制度的督促检查;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强化党内监督功能;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细则或办法。

五、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关于“厅党组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督促力度不够,个别班子成员未承担起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定期召开厅党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严格落实厅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关于“个别支部党费计算不准确,党费收缴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全厅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核查,切实纠正了个别支部党费计算不准确,党费收缴不足的问题。

(三)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摸清流动党员情况,加强情况分析,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优化调整流动党委各基层党组织,转变观念,创新工作。

六、涉及人事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厅党组对厅属事业单位干部任用及管理、人员选调等工作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清理厅属事业单位干部任用及管理、人员选调工作程序,完善厅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严把厅属事业单位人员选拔、任用关,充分有效发挥驻厅纪检组监督作用。加强干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关于“部分行政岗位处级干部采取到事业单位挂职的办法补基层工作经历,身兼两职”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梳理了厅机关在厅属事业单位挂职干部和厅机关处室负责人身兼两职人员情况,并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政策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关于“个别干部工作调整后,未及时办理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奖金”问题的整改情况。厅党组对该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近年来调入、调出干部职工工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目前,已严格按要求认真整改到位。

(四)关于“个别干部违规在厅属企业兼职甚至身兼多职”问题的整改情况。厅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针对厅属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已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规定进行了整改。

七、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问题

(一)关于“厅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两个责任”相关制度和责任要求,通过抓好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日常教育管理。

(二)关于“对人社领域廉政风险隐患的排查防范不到位,加强基金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州市医保稽核机构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全厅廉政风险点再次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深入开展贯彻落实“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四项规定”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和全省社保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稽核部门,认真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排查。

(三)关于“廉政教育未做到入脑入心,未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了厅党风廉政建设问题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厅各项学习制度规定,通过传统手段与在线教育相结合等教育方式,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确保教育入脑入心。

八、关于驻厅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还有差距问题

(一)关于“对重点工作、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形势分析,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制度落实,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持续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二)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和日常监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贯彻,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建立联动性监督管理模式,加大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力度。

(三)关于“未能及时查处长期实名举报厅属企事业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长期实名举报厅属企事业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前期初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成立了4个核查组,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再次进行核查并处理。

(四)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监督执纪问责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理解,压实厅各级党组织运用“四种形态”的责任,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严格规范监督执纪工作。

(五)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抽查存在的严重漏报、瞒报问题,未进行相应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相关规定的学习贯彻,严肃处理严重漏报、瞒报问题,督促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随机抽查。

九、关于对厅属国有企业监管不力问题

(一)关于“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投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担保借款至今未收回”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稳妥推进云南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组移交工作,认真整改违规投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积极追讨借款。

(二)关于“云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内部监督、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存在诸多问题,企业成本效益管理弱化,存在较大经营性风险。公司部门及财务人员对财经纪律不清、业务不熟,存在较大违规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厅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厅属企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云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绩效考核,加强厅属企业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培训,切实防范财务违规风险。

十、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关于“厅党组存在会议多、文件多,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精简文件,规范运转,严把文件质量,严控文件数量,严格执行发文流程,加快公文流转;严格会议审核,严控会议数量,严控会议经费支出。

(二)关于“安排工作任务科学统筹协调不够,部门和基层有疲于应付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努力提高工作安排的精准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机关运转流程;加强学习,努力提升统筹协调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好综合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635361;邮政信箱: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五华山光复楼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电子邮箱:xxgk3635361@163.com。

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产经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