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晓瑞 通讯员 包媛 顾舒雯) 今年以来,云南省严格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减税降负激活企业创新活力,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前三季度,地税系统为全省6.1万户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亿余元。
根据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统计,全省106户企业享受到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加计扣除总额近3.8亿元,折合减免企业所得税9492万余元;全省地税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所得2230万余元免征企业所得税;44户企业预缴时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3亿元。
据了解,针对创新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推出的多项税收优惠措施,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在企业初创期,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能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和个人等也能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成长期,研发费用可享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以及4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企业进入成熟期,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特别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我省地税部门与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收集纳税人名单开展逐户筛查,并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辅导,帮助企业了解享受政策。运用信息化手段主动提供风险扫描服务,及时查找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中存在的风险点,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可实现风险自救,降低了涉税风险。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编印发放大量促进企业创新税收宣传册,使广大纳税人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