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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腰斩 宝光股份二股东“爽约”增持

“股价下跌才是投资者最好的朋友,如果你准备成为股票的净买入者,应该更偏好股价下跌。”巴菲特的理论看起来又在A股失灵。宝光股份此前承诺增持的二股东,却在股价“腰斩”后放弃低价买入,选择“终止增持”。

“股价下跌才是投资者最好的朋友,如果你准备成为股票的净买入者,应该更偏好股价下跌。”巴菲特的理论看起来又在A股失灵。宝光股份此前承诺增持的二股东,却在股价“腰斩”后放弃低价买入,选择“终止增持”。

6月24日,宝光股份公告,和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宝光股份20.92%的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藏锋泓”),决定终止此前承诺的不低于3000万元的增持计划。自西藏锋泓2016年11月23日承诺增持以来,宝光股份的股价已下跌约50%。股价下跌导致西藏锋泓账面浮亏,质押的股票也存在风险。

律师认为,西藏锋泓的“爽约”,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

 二股东爽约3000万增持

6月26日,宝光股份毫无意外以下跌开盘,盘中一度跌逾5%。6月24日,曾于去年11月承诺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3000万元的西藏锋泓表示,已决定“终止增持”。

这对于7个月股价跌了一半的宝光股份而言,绝不是好消息。2016年11月23日,宝光股份公告,自2016年11月22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二股东西藏锋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竞价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

不过,西藏锋泓并未按照公告进行增持,未来也不再履行该承诺。6月24日,西藏锋泓在《告知函》中表示,鉴于资本市场与西藏锋泓制定上述增持计划之时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及近期股市大幅下挫,西藏锋泓基于未来风险考虑,决定终止上述增持计划。

去年11月23日的公告中,西藏锋泓在其增持计划中称,增持的原因是“出于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考虑”。

按投资的逻辑,如果看好上市公司的前景,那么股价越低,越是增持的好机会,西藏锋泓却反其道而行。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股东违背承诺,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背信股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王智斌表示,从实际操作层面,对于这样的背信行为一直没有直接有效的制裁手段。“主要是因为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问题均语焉不详,行政执法欠缺直接的法律依据。”

中小投资者想要追责也存在难题。王智斌称,投资者可以根据合同法追究背信股东的违约责任,但在实践层面,承诺的对象是谁,投资者与此有关的损失如何量化,均是难点。“正因为如此,目前为止还未出现向背信股东索赔成功的案例。”

股价腰斩,账面浮亏3.3亿

按照公告,西藏锋泓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敏合计共持有宝光股份20.92%的股份。6月12日,西藏锋泓及其一致行动人补充了股票质押,上述股票质押后,西藏锋泓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都进行了质押;西藏锋泓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已质押的股份占其总持股的94.83%。在此之前,西藏锋泓已多次补充质押。

从西藏锋泓2016年11月23日公告承诺增持之后,截至6月23日收盘,宝光股份的股价已从去年11月25日复牌当天的高点29.14元/股,跌至13.87元/股,股价累计下跌52%。

对于西藏锋泓而言,其前期通过司法拍卖、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得到的股份,已经处于浮亏状态。根据新京报记者计算,截至6月26日收盘,西藏锋泓及其一致行动人账面浮亏约3.3亿元。

除了宝光股份,西藏锋泓没有其他持股5%及以上的上市公司。

西藏锋泓谋求宝光股份控股权失败

西藏锋泓入股宝光股份时,该股正处于“秦失其鹿,天下逐之”的状态:控股股东持股被拍卖、宝光集团想退出。

2016年4月,宝光股份的股东山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光集团”)拟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宝光股份股权。不过,该转让后来随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失败而告终。

2016年8月和9月,宝光股份原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西藏锋泓拍得3015万股。同年10月,西藏锋泓还通过大宗交易获得宝光股份1100万股。

2016年11月14日,西藏锋泓和张敏约定成为一致行动人。张敏也是通过司法拍卖获得宝光股份405万股。

西藏锋泓表示将继续增持,上交所在2016年11月就其是否谋求上市公司控股权进行问询。西藏锋泓回复称,曾与宝光集团有过接触,尚未与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并表示“虽然未对公司控制权相关市场达成一致”,但其和宝光集团一致认为,遵守法律和规律、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是双方的共同宗旨。由此可见,西藏锋泓有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

但宝光股份原控股股东的持股被司法拍卖后,宝光集团“被动”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此后,宝光集团不仅不想退出,还通过找同伴、增持的方式,强化了控股股东的地位。

2016年11月17日,西藏锋泓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223.9万股。同日,宝光集团和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合计持股达22.56%,超过西藏锋泓的持股,宝光集团还表示后续将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并于2016年11月25日增持了105.6万股。

在回复交易所的问询中,西藏锋泓就质疑宝光集团“出尔反尔”,在拟转让股份后,在“最近时期公告中却表明愿意维护控股股东地位”。

一季报显示,宝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已达29%。有分析认为,追赶无望的情况下,西藏锋泓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终止了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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