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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法院共商建立服务澜沧江区域发展机制

近日,由北海海事法院主办的“北海海事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普洱市中级法院司法服务澜沧江区域发展座谈会”在景洪市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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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法院共商建立服务澜沧江区域发展机制

近日,由北海海事法院主办的“北海海事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普洱市中级法院司法服务澜沧江区域发展座谈会”在景洪市召开。

会议围绕如何加强北海海事法院、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普洱市中级法院“三院”协作交流,共商建立司法服务澜沧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进行座谈。

北海海事法院作为管辖云南省澜沧江至湄公河等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具有涉外案件管辖权,并于2007年在西双版纳州设立了景洪法庭,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和普洱市中级法院作为澜沧江区域主要的审判机关,三院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澜湄合作”和澜沧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和共同使命。为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三院达成了“有必要建立稳定、长效的协作机制,共同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共识。

同时三地法院一致同意,区域法院司法协作的具体内容包含异地司法鉴定、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执行协助、委托送达等多个方面,涵盖立案、审理和执行全程。

(记者 戴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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