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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绿春县11名中学生被4名社会青年欺凌 涉嫌违法人员已归案受惩

近日,网传“云南绿春县骑马坝乡中学学生被社会青年校外欺凌”的视频引多方关注。11月8日,云南网从红河绿春县公安局获悉,该县11名在读学生被4人欺凌事件属实。目前,涉嫌违法人员已全部归案受到相应惩处。

近日,网传“云南绿春县骑马坝乡中学学生被社会青年校外欺凌”的视频引多方关注。11月8日,云南网从红河绿春县公安局获悉,该县11名在读学生被4人欺凌事件属实。目前,涉嫌违法人员已全部归案受到相应惩处。

通报称,11月3日19时20分,绿春网警在工作巡查过程中发现网上传播着一条:骑马坝乡中学学生被社会青年校外欺凌的视频。网警及时向公安局值班领导报告此事件,并向骑马坝乡党委政府及边防派出所进行了通报。公安局随即抽调警力前往骑马坝协助派出所调查处理此事件,于当日20时30分将4名涉嫌违法人员控制归案。

经调查取证及视频证实,事件发生于11月2日下午,在骑马坝乡的松路口(地名)下坡处,视频中欺凌学生、视频拍摄人员一共4人(染红头发的李某兴等4人均系骑马坝籍在外务工返乡人员),被欺凌学生一共11人(视频中反映出6人,另5人趁乱逃走),均系骑马坝中学在读学生。

11月6日,该县公安局对实施违法行为的李某兴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人民币的处罚;对杨某嘎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八百元人民币的处罚;对李某保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八百元人民币的处罚;另一违法嫌疑人李某进无违法行为,批评教育不作处罚。由于李某兴、李某保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李某红、李某保不执行拘留处罚。

事件发生后,当地县委、县政府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县公安局对实施侵害的3名违法人作出处罚决定后,立即责成县公安局成立由政委带队的工作组赶赴骑马坝乡,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和派出所,对11名被欺凌的学生分别进行走访和心理咨询、辅导,对实施侵害的4名违法人家长进行训诫,责令当面赔礼道歉,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和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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