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认真落实中央扶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医保健康扶贫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惠民待遇落到实处。目前,该市医保经办机构正在加紧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为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该市人社局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做到让贫困群众参加医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把群众所想、所盼、所需的事情办好办实,努力让群众增强获得感、健康感、幸福感。一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参保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做到一人不漏、全面覆盖。二是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做到统计数据精准,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主动对接,利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现有数据资源,精准统计、动态更新,做到凡纳入扶贫部门统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三是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统一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严格落实城乡居民转诊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转诊转院的报销60%,不符合的报销40%”的住院报销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在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后,报销用药范围达2800多种,医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医保用药范围执行,按照边整合、边过渡的原则,采取新老系统并行的办法,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城乡参保居民的医疗待遇不受影响、及时兑现。四是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政策宣传。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印发的《2017年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方案》,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未达到70%的,在正常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可以实行二次报销,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此外,将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政策,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也要达到70%以上,并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民政救助的兜底功能,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障水平,杜绝因大病致贫、返贫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