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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重拳出击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成效显著

自2017年4月15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下简称22条措施)实施以来,德宏州通过强机制、重保障、细措施、严执法,强力整治德宏州旅游市场秩序。

自2017年4月15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下简称22条措施)实施以来,德宏州通过强机制、重保障、细措施、严执法,强力整治德宏州旅游市场秩序。通过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州未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和旅游购物投诉案件,前期存在的珠宝玉石,高价售卖三七、玛卡等云南中草药和烧高香等投诉较集中的问题逐渐消除,“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德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对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提出要求,州政府及时召开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和座谈会,制发《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召开各类工作会议15场次;州纪委、州监察局、州政府督查室分别转发和下发了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州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分别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二是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德宏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探索建立“1+3+N”旅游监管模式,成立了德宏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指挥部,下设指挥中心在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统一集中受理旅游投诉和举报,对投诉的举报内容进行分析研判,组织、指挥、调度、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对工作完成情况迸行督促检查、评估和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

三是加大检查,严格执法。截止7月4日,全州共取消25家旅游星级购物场所;开展旅游市场整治137次,出动执法人员370人次,其中,检查旅行社68家次、景区景点79家次、购物场所112家次、宾馆酒店158家次;检查旅行社行程单240份,旅游合同38份;检查旅游网站5个,旅游广告17条;建立旅游消费者维权服务站点7个;与景区景点及周边经营户签订《旅游市场诚信经营责任书》67份;填写旅游检查登记表296份,撰写工作简报96份;通过12301投诉渠道受理游客投诉2起(属服务型投诉)。

旅游部门共对1家旅行社、3名导游从业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金1.2万元。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查处两起旅游“黑车”违规案件,对涉事单位及人员行政罚款共0.8万元。工商部门接受消费投诉9起,共退款处理6.2万余元,有效遏制了旅游市场秩序恶性蔓延势头。

四是采取措施,应对困难。为积极应对整治带来的影响,推出旅游新产品,全州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州政府在重庆举办了德宏旅游文化招商推介会,让重庆市民及更多的外界客人了解德宏,与旅行社等企业签订重庆人游德宏的400万元旅游大单;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向部分旅行社退还质量保证金155万元;中行德宏分行优先给予德宏州优质旅游企业授信支持,提供便捷的出国旅游金融服务,将部分旅游景区点纳入“中银惠游”APP网络服务平台,扩大景区点知名度;借助交通旅游广播频道(FM910)平台,以政府搭台、媒体助推、企业唱戏方式,创新激活市民潜在旅游需求,推出“迎州庆,德宏人百元游德宏”活动,支持企业开展“亲子之旅”、“德宏旅游文化之旅”等活动。

下一步,德宏州将继续按照22条措施要求,继续强化旅游市场整治,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秩序,同时,下大力气抓好全州优质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的打造,帮助支持和引导旅游企业转型升级,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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