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凤庆县采取六项措施,扎实推进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目前进展顺利。
根据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程,制定各村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地调查阶段工作方案,通过筹备会、各小组贫情分析会,征求得到的结果,将于7月11日前,完成排查三类人员任务的核查核实。
落实好工作责任。此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以零错评、零漏评、零错退为目标,以村为基础和重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承担直接责任;村动态管理工作队承担具体责任;各级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交运、农业、林业、水务、文化、卫计、市场监管、广电、统计(调查)、旅发、扶贫、残联、工信、电力等部门(单位)全面参与工作,对行业相应信息数据承担筛查、比对、核准、认定责任;公安部门认真做好户籍管理基础工作,民政部门同步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提供必要保障;扶贫部门统筹好信息录入工作,对信息录入工作质量承担责任。
组织好工作队伍。县级组建了187支动态管理工作队,非贫困村工作队长由县级派出的科级领导担任,贫困村工作队队长由第一书记担任(第一书记非科级领导的由乡镇落实一名班子领导担任),副队长由乡镇班子领导、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工作队员由乡(镇)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有关村干部、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动态管理工作队下设工作小组,组长由乡(镇)党委指定能力、素质、作风过硬的干部担任,副组长由村(组)干部担任。同时,每个村设1名以上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员,并保持稳定,确保工作连续性。
严格标准程序。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牢牢把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要求,严格按照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提出拟退出、拟纳入建档立卡管理以及拟认定为脱贫返贫人口的初步方案,公开评议,逐级审定等程序进行。各涉及行业部门对相关信息数据认定,形成正式审核意见,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及时反馈。各组、村(工作队)、乡(镇)、县严格审核把关,每个程序由责任人签字认定。
严把时间节点。7月15日前完成农户和贫困对象基本情况核实、信息数据(纸质)采集;7月19日前完成筛查、比对、核实、认定;8月15日前完成评议、公示、审定;8月16日开始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同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标识、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信息录入等工作。
加强督查指导。市委派驻凤庆县的督查巡查组将开展动态管理督查巡查工作。县处级挂钩领导要深入到挂钩乡(镇)、村指导督促工作。县挂钩帮扶单位组织一定力量,驻村帮助挂钩村开展好工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相关业务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质量。
严肃工作纪律。在动态管理期间,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严禁外出考察学习;动态管理工作队员无特殊情况严禁请假出村;各级抽派工作队员的部门(单位)严禁将工作队员抽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完成后,按照《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明奖惩。县、乡(镇)、村三级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识别精准、公平、公正、公开。妥善处理群众的意见建议,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作者单位云南省凤庆县档案馆五楼县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