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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70%

根据《方案》,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含门诊特殊病,下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要达到70%。

原标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70%

日前,省人社厅联合省卫计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含门诊特殊病,下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要达到70%。

《方案》明确,要确保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实行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25个边境县、市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以及经批准的迪庆州除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外的农村居民,按照每人每年7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对纳入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内以及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实行全额资助参保,其中,在民政医疗救助资金中定额资助70元,不足部分由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资助。

落实就医倾斜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糖尿病、高血压等14类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0%,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12类特殊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期俊军)

Tags: 云南 人口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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