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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业协会五分离实现“脱钩”

近日,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换届大会及第四届一次会员大会举行,会上,袁兵当选为云南省旅游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他另外的身份是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国投公司党委书记、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省旅游业协会列入云南省首批脱钩试点单位之一,而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省旅游业协会“脱钩”改革进入新阶段。

近日,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换届大会及第四届一次会员大会举行,会上,袁兵当选为云南省旅游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他另外的身份是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国投公司党委书记、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省旅游业协会列入云南省首批脱钩试点单位之一,而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省旅游业协会“脱钩”改革进入新阶段。

“脱钩”让协会兼具着压力和挑战,袁兵表示:“进入新的阶段,我们会逐步实现五分离,在职能、机构、人员、外事活动等方面逐渐与政府分离。新一届的理事会工作方式肯定会发生巨大的变化,需要创新,但脱钩不是脱管,我们会积极探索,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创新理念,提供更有质量的服务。”

“脱钩”改革是大势所趋

昆明信息港讯(记者杨世玥 杨艳萍) 当前,全省旅游业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如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坚定前行,在旅游市场整治、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是云南省旅游业协会需要认真思索的。

2016年,云南省旅游业协会被列入我省首批脱钩试点单位之一。2017年,云南省政府下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明确提出要“深化行业协会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去行政化,强化行业协会职能”。9月底,云南省旅发委公布了5个涉旅改革方案,其中包括《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改革方案》,方案要求完善组织架构、治理机制和职能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机制,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措施,把不适合政府部门开展的部分管理事项交由旅游协会行业自律性管理转变。

据了解,相关涉旅改革方案的出台,是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精神,充分结合云南省旅游行业协会现状,特别是针对行业协会在全域旅游背景下协会会员覆盖面不够广、协会作用发挥不足等情况,把“协会脱钩改革与协会转型改革”结合起来研究制定的。

协会“身份”已悄然转变

云南省旅游业协会自2000年成立以来,协会由原来单一的行业组织逐步延伸发展为包含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车船、旅游商品、旅游营销、旅游度假区、自驾与房车露营、乡村旅游以及导游等多个要素的旅游行业协会体系,成为云南旅游强省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马迎春认为,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旅游行业协会体系,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旅游协会管理机制,是当前云南旅游行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目前,云南省旅游业协会计划通过相关协会改革方案和组建方案的实施,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把省旅游业协会发展成为旅游公共管理服务的参与者、旅游行业利益的代表者、具有较大影响和独立运作的社会中介组织,把协会培育成为全域旅游发展背景下重要的行业促进平台。

承接部分政府转移职能

在全省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云南省旅游业协会与政府“脱钩”后,将如何行使职能?据了解,协会与政府脱钩后,政府将积极支持旅游协会独立运行,开展好自律管理处罚,将省旅发委承担的旅游要素企业等级评定和复核、导游评价等非行政许可的管理事项移交旅游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性管理,明确提出向旅游协会购买服务的事项,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旅游协会购买服务。

“我们在积极服务企业、服务公众的同时,也要接受社会监督,并一步步地完成自身建设,真正做到自我管理、自主办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团体。”袁兵表示,协会将以改革为契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对于个别旅游企业的某些违规行为,协会会形成一套具体的管理办法,建立退出机制,以促使形成良好的行业自觉。总之,协会将在服务行业、服务会员方面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落实“脱钩”改革相关工作,创新工作形式,把云南省旅游业协会做大、做强,助力云南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为防止滥用职权,新一届监事会邀请到第三方介入,律师、高校教授等行业外人员组成监事会成员,监督会议议程是否落实,监督协会是否按照规程履行工作职能。袁兵表示,通过第三方来对协会的日常发展管理行使监督职责,依法办事,协会运行会更加规范和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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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脱钩” 云南旅游5个行业协会加速转型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凡) 为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云南旅游行业协会、旅游景区协会、旅游饭店行业协会、旅行社协会以及新组建的导游协会5个行业协会,10月起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脱钩”。

省旅发委主任余繁表示,5个协会的“脱钩”改革,其目的就是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旅游协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在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速各个行业协会的转型改革,以解决行业协会在全域旅游背景下,协会会员覆盖面不够广、协会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

《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改革方案》《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改革方案》《云南省旅游饭店行业协会改革方案》《云南省旅行社协会改革方案》《云南省导游协会组建方案》5个方案,从政府与协会脱钩后,如何支持旅游协会独立运行,开展好自律管理,将省旅发委承担的旅游要素企业等级评定和复核、导游评价等非行政许可的管理事项移交旅游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性管理;并明确提出向旅游社会购买服务的事项,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旅游协会购买服务。

“脱钩后,以前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或与协会共同承担的一些工作将交由协会来做,比如对旅行社、景区等要素企业的等级质量评定划分,将从‘脱钩’改革前的由行政管理部门主导、协会参与,变为全部放给协会来评定;再如,对某个区域、领域的市场营销或一些非执法性的管理工作,也将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让协会来做。”余繁说。

余繁表示,省旅游业协会的改革方案重点是去行政化,明确协会的定位,厘清协会与政府之间的职能边界,理顺协会与各专业协会之间的关系;组建省导游协会就是依托协会开展全省旅游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建立云南导游人员自律管理机制,通过游客评价,形成导游执业正向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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