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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7年国家森林城市座谈会于10月10日在河北承德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省、直辖市林业厅,各创建城市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2017年国家森林城市座谈会于10月10日在河北承德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省、直辖市林业厅,各创建城市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承德市等19个森林城市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的城市进行授牌命名,临沧成为云南省今年唯一受到国家命名授牌的城市。河北省、浙江省林业厅,以及今年获得森林城市称号的承德市、福州市、日照市、张家界市、佛山市5个创建城市代表进行交流发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和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讲话。

专家认为,临沧森林城市建设能够通过国家命名授牌,成绩来之不易,是全市努力开展林业生态建设的结果,要倍加珍惜和把握好此次机遇。同时,要清醒认识到临沧森林城市建设在生态景观打造、提高广大城乡居民获得感和满足感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要将提升人居环境工程纳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进行谋划和统筹,以市树市花为重点,再建一批红椿园、三角梅观赏园、坚果园、特色珍贵树种园等城市森林公园,与水景观建设相结合,提高城市绿化建设的生态景观效果;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全面提高森林城市建设的质量,真正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吴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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