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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微小不文明行为 五华开出首张罚单

“你好,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责令你立即改正该违法行为,并处以5元罚款。”昨日上午,在南屏步行街忠爱坊,五华区城管综执局护国街道执法中队的城管队员对一名随手乱扔烟头的市民作出罚款5元的处罚。

“你好,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责令你立即改正该违法行为,并处以5元罚款。”昨日上午,在南屏步行街忠爱坊,五华区城管综执局护国街道执法中队的城管队员对一名随手乱扔烟头的市民作出罚款5元的处罚。这也是本月开展对微小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处罚以来,五华区开出的首张罚单。

为倡导市民自觉遵守公共环境秩序,养成良好文明习惯,提高市民文明道德素养,本月以来,五华区加大了对主城区重点路段、商业街区、公园景区、广场周边等区域影响和破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在公共场合践踏草坪、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损坏公共设施等微小不文明行为实施严格管理和处罚。

五华区城管综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1日至11月10日是宣传教育期,期间,五华区城管队员、文明劝导员、网格监督员对微小不文明行为主要以批评教育和纠正为主。截至目前,初步统计已劝阻市民的微小不文明行为16000余次。11月10日以后,对微小不文明行为处以罚款和制止、责令改正。

五华区城管综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保证执法规范、合理,五华区明确了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有执法权的队员作为执法主体,与公安、交警等多部门联动,对违法主体进行处罚。除城管执法人员外,还配备社区工作人员、文明劝导志愿者、城管巡查员等辅助执法力量,配合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如果市民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天内向五华区人民政府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天工作中,执法人员和文明劝导员还在南屏步行街广场向市民发放了维护市容环境秩序、杜绝不文明行为告知书,并对部分餐饮行业违规广告进行了劝阻和清理。下一步,五华区城管综执局将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依托刚成立的执法监督骑巡分队,加大对主城区重点路段、商业街区、公园景区、广场周边等区域影响和破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治理力度,对不文明行为实施严格管理和处罚,坚决杜绝不文明行为发生。

本月起 这些行为将受罚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塑料袋、菜叶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以5元罚款。从屋内、车内向外抛掷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以50元罚款。

2.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树木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乱挂的,责令改正,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3.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责令改正,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4.随意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在城市道路、河道两侧、广场等公共场所和环卫设施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的,责令改正,处以50元罚款。

5.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在绿地内行驶、停放车辆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记者王恩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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