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回顾过去5年来的工作时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这是中国共产党在脱贫攻坚战中取得的辉煌成就,书写了人类反贫斗争史上“最伟大的故事”。
对于位于我国的西南边陲的云南来说,多民族聚集区的特征,以山地高原为主的地形,资源的匮乏、交通的不便、耕地的减少以及地理位置的偏远,使得云南目前还有447万贫困人口、88个国家级贫困县,这两个指标分别于居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考察云南时对我们的期望。云南的脱扶贫效果关系到我国脱贫攻坚战的进程,更是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计划的重要一环。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关键在于“精准”二字。“精准”是对于人的精准,精准就是谁贫困就扶持谁,要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金融是由“输血式”扶贫转为“造血式”扶贫的重要方式。金融通过其特有的融资模式、“量身订做”的特色金融产品,在扶贫攻坚工作中起到了极大的助推作用。
截至2017年6月,全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000.57亿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贷款余额192.65亿元,带动和服务贫困人口16.72万余人次;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323.25亿元,带动和服务贫困人口109.95万人次;项目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478.69亿元,带动和服务贫困人口454.55万人次。
在金融精准扶贫的实践中,云南省在开远市、砚山县、剑川县、鲁甸县、景谷县、富民县6个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大理市、丘北县、武定县3个县进行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云南省各级农村信用社创新推出了“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等信贷支持模式,富滇银行与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小额信贷技术合作取得进展,浦东发展银行设立了总规模1000亿元的扶贫投资发展基金。
但是由于农村金融环境尚未健全,扶贫主体间的信用风险,行政部门与金融机构步调不一致导致的各类矛盾,以及农村经济发展较慢导致的对金融资源需求局限,使得云南省在利用金融资源助推脱贫攻坚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省金融在脱贫攻坚中作用的发挥。
因为金融有自身的规律和特殊性,如果完全按照市场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加大贫困农户贷款力度,是不可能的。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金融机构扶贫贷款予以贴息,或在准备金或利率方面给予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扶贫贷款,才能使金融机构愿意向贫困农户贷款、能够向贫困农户贷款、持续向贫困农户贷款成为现实,才能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打造为贫困农户“量身定做”金融产品,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贫困农户自我造血功能、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要构建在政府支持下,金融机构意愿较高的金融扶贫机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保持政策的稳定性,构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金融精准扶贫就是要为贫困农户提供可持续性的信贷资金,只有可持续的,才能不断为贫困农户“造血”,才能使贫困农户有源源不断的生产资金。而使金融机构向贫困农户提供可持续性的信贷资金的前提是政府政策的稳定。一要出台稳定的支持金融机构扶贫的相关政策,使政府贴息能够及时到位,从而保证扶贫贷款的及时发放,避免一些“不得不贷”或“不得不收”的情况发生。二是在政府支持金融扶贫的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实现农户基础信用信息、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对贫困户的人员数目、贫困户脱贫、非贫困户返贫人员数目及时核定,确保金融机构能够准确核定扶持对象的贷款额度、利率执行水平,提升扶贫小额信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第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能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是影响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可以促进贫困地区生产和生产条件的改善,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水利、道路、交通的建设力度,解决贫困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诸多问题,有效降低金融扶贫的成本。同时要支持贫困地区地方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畜禽、茶叶、中药材、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通过发展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
第三,完善政府对金融扶贫的政策措施,将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要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保证风险补偿资金及时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保证扶贫抵押贷款顺利实施的各项政策,如农村产权评估、抵押登记、确权、流转等服务性、保障性机制,从法律层面解决金融机构抵押物处置难问题,推动“三权”抵押贷款快速发展。
第四,要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要构建一个多层次、覆盖面广、可持续性强的农村信用体系,才有利于信贷资金的发放,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一是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提升贫困农户取得信贷资金的可能性。二要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贫困地区示范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逃债行为,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三要培育贫困户珍惜个人信用的意识。通过警示教育,强调个人信用的重要性,提醒贫困户树立“珍惜信用”的意识,提升个人信用,增强融资能力。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习近平在云南考察时指出,扶贫开发是我们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扶贫开发要增强紧迫感,金融扶贫要真抓实干,要在增加对贫困地区信贷规模、扩大扶贫对象和信贷规模,增强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上下功夫。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着实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这场脱贫攻坚战虽任重道远,但必须励精图治,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