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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智:借鉴井冈山经验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估,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井冈山市正式宣布在全国率先脱贫摘帽。

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估,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井冈山市正式宣布在全国率先脱贫摘帽。在脱贫攻坚战中,革命老区焕发了新活力,打造了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的“井冈山样板”。为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2017年5月,我们组成学习考察组赴江西省井冈山市学习取经,以期推进云南省昆明市脱贫攻坚工作。

井冈山市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

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以“村内最穷、乡镇平衡、市级把关、群众公认”为原则,创新提出红卡(特困户)、蓝卡(一般贫困户)、黄卡(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办法,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市有电子档案”,注重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不断进行回头看,及时更新贫困信息、及时跟进管理,确保精准识别,做到对象精准。按照国家脱贫标准,严格核查把关,对完全符合标准、能够脱贫的贫困户、贫困村予以退出,对新增和返贫的贫困户及时纳入,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确保“贫困在库、脱贫出库”。确保“贫困户一个不漏、非贫困户一个不进,贫困原因个个门清、脱贫门路户户有数”。

精准施策,确保增收。根据贫困群众的致富意愿、劳动能力实际,有针对地制定帮扶政策和措施。能就业的,帮助联系合适的工作岗位,实现“一户一人务工,全家不用受穷”;能创业的,从资金、技术、服务等多方面入手,扶持发展致富产业,确保家家有一个致富产业,户户有一份稳定收入。针对部分贫困群众缺乏劳动能力、难以自我发展的实际,由政府帮助贫困群众以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大力引导当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致富能人、党员干部发展多种农业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共享产业发展成果,确保稳定脱贫。

政策兜底,应保尽保。聚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和因病、因残、因教育等致贫的贫困群众,在落实国家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的基础上,由井冈山市本级财政掏腰包,叠加实施相应的差异性保障政策,并积极推进扩面提标,确保这部分贫困群众收入年年有增加。推进贫困线和低保线“双线合一”,将保障政策向贫困户聚焦、向困难户叠加。推进健康扶贫,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推进教育扶贫,实行“减免并举”,让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都上得起学。

推进安居,完善配套。实行差异化奖补政策,全力消灭危旧土坯房。坚持规划先行,注重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镇村联动点建设相结合、与农村清洁工程和村庄整治相结合,确保每一栋土坯房都拆得动、建得起、住得进,确保“不让一个贫困户在危旧土坯房里奔小康”。坚持全域规划,大力推进镇村联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实现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通自来水,所有行政村卫生室、文化室、党建活动室全部达标,确保让贫困群众在干净、漂亮、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实现脱贫。

创新机制,强化保障。创新干部帮扶机制,市县乡(镇)三级全发动,干部力量下沉,解决“缺力量”的问题,实现贫困村点全覆盖。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对上千方百计争取支持大整合,对内想方设法挤出资金办大事,对外多方百计借力借帆“开大船”,解决缺资金的问题。

借鉴井冈山经验,结合昆明实际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坚决实现脱贫攻坚全覆盖。全市农村常住人口都是服务对象,要切实做好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贫困乡与非贫困乡、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统筹,做到卡内卡外贫困人口全覆盖。通过不断进行回头看,持续开展第三方评估,不断完善全市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到应进尽进、动态管理,使致贫、返贫人员及时纳入帮扶对象,确保贫困户一个不漏、非贫困户一个不进,贫困原因个个门清、脱贫门路户户有数。

加强市级顶层设计。在昆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设产业发展、务工增收、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健康救助、社会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挂包帮”“转走访”、宣传发动、督查问效、资金保障12个分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扶贫办,构建“1+12”指挥体系。向各指挥部下发硬性指标,按周排进度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市级脱贫攻坚调度机制,每周召开碰头会,每半月到现场听汇报,每半月召开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全市相关单位,以年轻后备干部为主,抽调一批机关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到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分指挥部全脱产集中办公,合力攻坚。

确保贫困群众致富增收可持续。抓实产业发展,健全全市产业扶贫发展规划和细化方案,精准建立产业扶贫机制。细化“党建抓关键(致富带头人),关键带大家”的路径,鼓励和支持致富带头人自愿成立覆盖全市的“致富带头人帮扶协会”,发挥致富带头人作用,形成劳动光荣、致富光荣、帮扶光荣、共同富裕光荣的良好氛围。健全全市务工增收发展规划和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提高转移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确保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确保群众有安全住房。按照“市里有补助,县里出政策,乡镇主导,村级组织实施”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宜居农房工作。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科学实施危房改造,确保2017年完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稳步推进东川区和全市其他地区的危房改造。

对困难群众实施政策性兜底。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衔接,推进贫困线和低保线“双线合一”,将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造成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扶贫行动计划无法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社会救助制度进行兜底保障。制定并实施发展教育脱贫细化方案,确保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初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高中或职业院校教育、高中毕业不因贫困影响接受大学或职业院校教育。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建设、村医配置达标。制定并实施《昆明市健康扶贫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工作。

推动市县两级干部力量向基层下沉。强化“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力度,市级联县挂乡领导每个月到联县挂乡点调研一次,帮助基层党委、政府一起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挂联干部与所联系的贫困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切实履职,在入户调查、宣传发动、政策解读、增收致富、排忧解难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营造全民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统筹做好全市脱贫攻坚宣传发动工作,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做好媒体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曝光扶贫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扶贫、脱贫先进典型宣传,调动广大扶贫工作人员和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团结起来、一起动手、消除贫困、拥抱小康”的脱贫攻坚浓郁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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