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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宣明会援助项目全省工作 交流会议在昆明召开

2017年7月6日,省国际扶贫与发展中心(简称:省国际中心)与香港世界宣明会云南代表处共同在昆明召开了世界宣明会援助项目全省工作交流会议,楚雄、红河、丽江、迪庆和德宏五州市及九个项目县的扶贫办和宣明会各县市项目组的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7年7月6日,省国际扶贫与发展中心(简称:省国际中心)与香港世界宣明会云南代表处共同在昆明召开了世界宣明会援助项目全省工作交流会议,楚雄、红河、丽江、迪庆和德宏五州市及九个项目县的扶贫办和宣明会各县市项目组的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省国际中心姚倩副主任、世界宣明会项目总监余文伟、宣明会云南代表处首席代表张佩丽以及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民政厅救助管理站等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宣明会云南办与我省国际中心于2011年3月建立了正式合作关系,主要在云南省贫困县区的农村社区发展、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教育、赈灾和机构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2011年初至2016年底,双方合作相继在楚雄、红河、普洱、德宏、怒江、丽江、大理、迪庆、曲靖和昭通等十州市的十八个贫困县市实施了人畜饮水工程、村组道路建设、医疗器械配备、妇幼保健知识行为倡导、医护人员能力培训、农户种植养殖业扶持和培训、多媒体教室设施配备、旱灾粮食救援及地震救灾生活物资发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困儿童医疗和学费资助等合作项目64大项,累计投入各类援助资金1.97亿元,受益贫困人口321万人次。项目的实施对夯实当地贫困社区的发展基础、提高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今年3月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省扶贫办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情况下,宣明会云南代表处顺利获得了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的准予登记,接受了省公安厅颁发的登记证书,成为我省首批获得省公安厅准予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之一。

在这次全省工作交流会议上,省国际中心与宣明会云南代表处签署了2017年度双边综合扶贫项目合作协议;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就国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相关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和说明,以增强与会者在今后项目管理工作中的法律观念,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省国际中心对外合作处就新法规形势下如何做好项目管理作了全面明确的要求,并安排布置了今年下半年的各项工作;宣明会云南代表处对2016年度的援助项目作了回顾与总结,介绍了世界宣明会今后的发展策略;会议还就《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开始正式实施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使援助项目与我省当前的精准扶贫任务要求相适应相结合,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并达到预定目标进行了相互交流和充分研讨。

按照中心与宣明会云南代表处签署的2017年度综合扶贫项目合作协议,宣明会云南代表处将在2017年下半年内投入939万余元,在我省合作开展15个大类的项目活动(不包括灾害紧急救援)。其中在楚雄、红河、德宏、丽江和迪庆等五州市的武定、元谋、红河、元阳、绿春、陇川、玉龙、永胜和香格里拉等九县市开展区域综合发展项目9个,投入780多万元;与省内外的其他机构合作开展儿童保护等类别的合作项目5个,投入132万多元;与省州市县各级扶贫办的项目监测管理费用,投入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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